您的位置:
详细信息
关于对实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进口产品停止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的有关执行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09年第21号)
(发稿时间:2009-5-15 阅读次数:355)
附件:
海关总署2009年第21号关于对实施......有关执行事宜的公告.tif
添加我的反馈意见
序号
反馈人
提交时间
反馈内容
版权所有:张家港海关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4号 邮编:215600 总机:0512-58695888 传真:0512-58695899
技术支持: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新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