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关的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原海关大楼)已经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通过网上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张家港市人民路34号。
4、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业务用房改造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安保、有限电视、公共广播);二标段:业务用房机房智能化工程。同一个投标单位及一个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上述内容的两个标段的报名。
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8月,工期: 120 日历天。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相应项目经理资格三级及三级以上。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4) 其他: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投标报名申请书,本项目拟建组成人员的社保证明,企业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企业近二年相关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6、请申请人于 2008年7月 10日至2008年7月 17 日每天8 时 30分至 17 时 00分到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7、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13楼1305室
联系人:靳 琦 传真:0512-58695751 电话:0512-5869575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东环路226号
联系人:刘超君 传真:0512-58150012 电话:0512-5815001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 年7月10日至 2008 年7月17 日
招标机构(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0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