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详细信息

关于进出境运输工具载运货物、物品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的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09年第22号)
(发稿时间:2009-5-15  阅读次数:381)

附件:
海关总署2009年第22号关于进出境运输工具...传输的有关事项的公告.tif

添加我的反馈意见

序号反馈人提交时间反馈内容

版权所有:张家港海关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34号 邮编:215600 总机:0512-58695888 传真:0512-58695899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新技术有限公司